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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ID:以网络身份制取代网络实名制

 eID:以网络身份制取代网络实名制:在传统的实体社会中,我国公民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涉及公共安全、重大交易或政府登记等场合自证身份,这是实现线下“实名制”的基本手段;而现在网络身份的自证或识别,普遍采用由上网公民通过上传姓名+身份证号、上传手机号+短信回复、甚至上传证件照片或自拍照片等验证身份,这是我们所认识的“网络实名制”。这个弊端在于,一是并不能证实是本人在上传身份信息,二是成为公民身份信息泄露的主要原因。因此,只要直接基于身份信息的网络身份识别方法不改变,那么窃取、买卖个人信息以及电信和网络诈骗犯罪就不可能得到根除。比方说以前我们接到陌生电话,很快能辨析出是骚扰电话,而现在接到电话,对方对你的基本信息一清二楚,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,很容易上当受骗。因此,通过eID 技术和服务体系,将我国传统的人口管理制度延伸到信息化人口的服务和管理,以“网络身份制”取代“网络实名制”,在技术和法理上起到确定网络行为责任主体的作用,保障公民责任、义务和权利的统一,保护公民的隐私和交易安全,就可以达到网络治理的效果。